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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购房意愿的小伙伴 好消息来了! 首次用公积金贷款购房 首付比例最低为20% 而且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 基础上增加10万元 …… 从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 优化后的公积金贷款政策 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根据最新政策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20%;首次贷款已还清,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最低为30%。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增加10万元,但不得高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具体贷款额度与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还款能力挂钩。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增加10万元,但不得高于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具体贷款额度与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还款能力挂钩。 凡在安庆市行政区域内工作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规定的,贷款额度在可贷额度基础上增加10万元,双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额度70万元,单方缴存公积金的,最高额度60万元,具体贷款额度与缴存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还款能力挂钩。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可选择根据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作为其月收入的,无需单位出具职工收入证明,否则提供单位出具的职工收入证明及银行出具的近6个月的工资流水。 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我市购房,享受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同等待遇。优化后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