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我们
安庆头条,以安庆本地新闻为主,
聚合优质内容,目标打造安庆本地权威的新闻资讯平台 -
手机版看新闻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关注抖音号
《规程》进一步明确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认定范围,规定共同生活家庭成员的认定不受居民户口簿记载成员的影响,探索提出具备劳动能力的成年子女按照有利入保原则可视为非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以宜秀区杨桥镇宣店社区居民江双琴为例,其丈夫11年前因肝癌去世,生前因医疗费用较大,债务累累。其女儿已出嫁,有一辆旧代步车,但家庭经济条件一般;儿子34岁,在安庆务工,收入一般。今年初,江双琴意外摔倒,医疗康复支出较大,生活无法自理。依据修改后的低保认定条件,11月份,杨桥镇将江双琴纳入农村C类低保,其他家庭成员不享受低保待遇。 《规程》还明确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失能失智老年人,可以单独提出低保申请。 《规程》细化刚性支出扣减标准,进一步明确因病支出、因学支出和必要的就业成本的具体扣减办法和扣减额度,将租房、残疾康复等纳入刚性支出扣减范围。 鼓励乡镇(街道)采取集体决策机制,进一步压缩工作时限,低保审核确认一般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可以延至2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