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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 安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发布了《关于解除轻型多用途货车 (皮卡车)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通告》中明确8月15日起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 不受安庆货运车辆通行限制 参照小型普通客车管理 无需再办理货车通行证 允许在城区正常通行 《通告》中 对皮卡车有明确定义: 根据《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关于《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 (GA802-2019)的要求 轻型多用途货车(皮卡车)是指 具有长头车身和驾驶室结构 核定乘坐人数小于或等于5人(含驾驶人) 驾驶室高度小于或等于2100mm 货箱栏板(货厢)上端离地高度 小于或等于1500mm 最大设计总质量不大于 3500kg的载货汽车 符合此规定 但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 (GA802-2019)实施前 车辆注册登记时登记为轻型普通货车的车辆 请携带《机动车登记证书》 《机动车行驶证》和车主身份证 到安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行政服务大厅一楼受理窗口) 申请变更车辆登记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