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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安庆最新土地出让预公告!

安果子 2022-3-30 09:20 安庆楼市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于近期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地块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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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宗地1:YX01-0601地块面积171.6亩,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2.2,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YX01-0901地块面积184.5亩,商业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商住比6:4),容积率<2.8,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 

宗地2:LC02-0105 地块(北地块):容积率<4.0(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其中住宅计容建筑面积(含住宅配套设施)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80%,商业商务计容建筑面积(含商业商务配套设施)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20%,新建建、构筑物高度不超过 80 米。 LC02-0107 地块(南地块):容积率<2.8(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建筑密度≤35%,绿地率≥15%,其中住宅计容建筑面积(含住宅配套设施)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85%,商业商务计容建筑面积(含商业商务配套设施)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15%,新建建、构筑物高度不超过 80 米,安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确定的视线走廊内限高 18 米。

以上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均以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土地准确面积均以正式出具的测绘成果为准。

二、预申请人资格

宗地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同时竞买人或其所在母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资质)。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人在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宗地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竞买人或其所在母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二级及以上资质(不含暂定资质)。竞买人在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出让方式

宗地1:拍卖〔至报名截止,如有3家以上(含3家)报名,按期拍卖;如有2家报名,转为现场竞价;不足2家报名,转为挂牌〕。

宗地2:拍卖〔达到三家(含三家)拍卖,否则,取消供应〕。

四、其他要求

宗地1:

1.竞得人在地块内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须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参与房票安置。

2.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 1 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1个月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 50%(含竞买保证金),1年内付清余款。竞得人申请商品房预售的,须在批准预售前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金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3.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在YX01-0901地块内规划建设地上建筑面积不低于4万平方米的五星级标准酒店一个(可独立单体设置,也可结合商业办公建筑一并设置,并须整体运营,不得分割销售)。五星级标准酒店建成后,须引入洲际、希尔顿、香格里拉等同级同类国际知名品牌酒店运营管理公司入驻运营。否则,均视为违约,无偿收回本次出让全部土地即地上建筑物。此款,由宜秀区政府会同市文旅局负责监督落实。

4.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在YX01-0901地块内规划建设地上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购物中心一个。

5.竞得人须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委员会批准规划设计方案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3年内全部竣工(主体结构封顶)。否则,视为违约,每延迟一日,由竞得人按本次出让土地的出让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约定。其中:五星级标准酒店和购物中心须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建成并投入运营。否则,视为违约,每延迟一日,由竞得人按本次出让土地的出让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约定。

6.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和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要求,无偿代建YX01-0602地块内的12班小学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6200平方米,并在出让合同签订后1年内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宜秀区政府。涉及用地、规划、建设、验收等所有规费由竞得人承担,学校交付标准执行市政府有关规定。由宜秀区政府负责办理学校划拨供地手续,宜秀区政府、市住建局、市教体局负责工程建设监管。

否则,视为违约,每延迟一日,由竞得人按本次出让土地的出让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约定。此款,由宜秀区政府会同市住建局、教体局监督落实。

7.竞得人须按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和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要求,在YX01-0601地块内配建邻里中心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5000平方米)、公厕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调压站一处(用地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在YX01-0901地块内配建9班幼儿园一处(用地面积不小于432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小于2898平方米,要求独立占地,交付标准执行市政府有关规定)、公厕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以上配建竣工验收合格后,不动产权无偿移交给宜秀区人民政府。

8.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之日后90天内,宜秀区人民政府会同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向竞得人办理净地(无权属纠纷、无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现状标高)交付手续,签订交地确认书

宗地2:

1.竞得人在地块内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须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参与房票安置。

2.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1个月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 50%(含竞买保证金),1 年内付清余款。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金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3.竞得人须在本次出让地块内出资配建 98 套、建筑总面积不少于 13636.12 平方米的安置房屋(不含公共服务设施面积,下同),并承担安置房不动产权首次登记的所有费用。具体安置方案由迎江区政府负责。其中:

①安置住宅房屋 70 套、建筑总面积不少于 6920 平方米。包括:建筑面积不少于 80 平方米户型 27 套,建筑面积不少于 100 平方米户型 20 套,建筑面积不少于 120 平方米户型 23 套,且每个户型再预留 3 套予以调剂,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迎江区政府,由迎江区政府负责完成 70 套住宅拆迁户的安置。涉及每户的应安置建筑面积和实际安置房屋套型面积的差额部分价款,由迎江区政府负责与安置户统一结算〔具体为:安置政策允许补足至 50 平方米(含 50平方米)的差额部分或增购 15 平方米以内(含 15 平方米)部分,以及安置房公摊超过房屋建筑面积 25%以上(不含 25%)的面积部分,按 2200 元/平方米结算;增购超出 15 平方米部分(不含 15 平方米)按原征迁协议约定的增购价格 6800元/平方米结算〕,并缴入迎江区政府和竞得人建立的共管账户,用于弥补竞得人的安置房屋建安成本。

②安置非住宅房屋 28 套、建筑总面积不少于 6716.12平方米。包括:位于一层的 17 套、建筑面积不低于 2892.79平方米,位于二层的 10 套、建筑面积不低于 2643.71 平方米,位于五层的 1 套、建筑面积不低于 1179.62 平方米。竣工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迎江区政府,由迎江区政府负责完成 28 户非住宅拆迁户的安置。其中安置面积小于应安置面积的,未安置面积按当年征收时该房屋的评估价格结算;安置面积超过应安置面积的部分,按安置时市场评估价格结算(迎江区委托评估单位),由迎江区政府负责与安置户统一结算,并缴入迎江区政府和竞得人建立的共管账户,用于弥补竞得人的安置房屋建安成本。

③安置房与首期商品房同步交付,若未按期交房,竞得人承担安置户补偿相关费用。

④涉及拆迁安置的所有遗留问题和信访、上访等社会稳定问题,均由迎江区政府负责解决。

4.竞得人须将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的原则,实施安置房与商品房的同步建设、同步交付、同步物业管理。否则,视为违约,由竞得人负责承担赔偿、维修等费用并负责兜底。此款,由迎江区政府负责监督落实,并负责相关协调和稳定工作。

5.竞得人须在本次出让地块内无偿出资做好内军械所遗址界碑的原址保留保护,地块内市级文物保护建筑(占地定为 219.84 平方米)如需整体迁移,由市文旅部门负责制定周全方案,交由竞得人出资实施文物稳妥迁移恢复。最终保留或恢复的市级文物保护建筑及其占地,不动产权以划拨方式登记给迎江区政府指定部门,由迎江区政府负责文物的日常维护及管理。

6.竞得人须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委员会最终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要求,在 LC02-0105 地块内出资建设规划设计条件中明确的一处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小于 50 平方米),在配建标准上增加 100 个社会停车位,建成验收合格后,不动产权无偿移交给由迎江区人民政府。

7.竞得人须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委员会批准规划设计方案后 3 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 3 年内全部竣工(主体结构封顶)。否则,视为违约,按出让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约定。

五、其他事宜

(一)有意向的单位请向安庆市自然资源资产交易管理中心进行预申请。需要勘察现场的,请提前预约。

(二)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根据预申请情况,适时发布公开出让公告,组织出让活动,并通知预申请单位申请报名。

(三)本次预公告内容与正式发布公开出让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市政府批准的出让方案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式发布的出让公告和招拍挂文件为准。

联系人:李亚丽 13685566755;

陈先美 13956536818

地址: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柱山西路201号)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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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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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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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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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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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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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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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