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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人这个花不能种!居民在小区内种了17株,结果…

安果子 2021-4-29 16:19 安庆城事

4月23日

安庆龙狮桥派出所接举报称

辖区一小区里有人疑似种植罂粟

接警后 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经查

系陆某某在小区楼下的花圃里

种植 17 株罂粟


据陆某某交代

觉得罂粟花开的很漂亮

仅仅用来观赏

不清楚这就是违法行为


经过民警的一番教育

陆某某认识到种植罂粟的危害

积极配合民警进行现场铲除

铲除过程中

民警向周边居民

宣传罂粟是毒品原植物

属于国家明令禁止种植的

无论出于何种目的

无论种植多少

私自种植罂栗都属于违法行为


迎江公安  提醒您

如发现有人非法种植罂粟

立即拨打 110 进行举报!


迎江公安  以案说法


非法种植罂粟需承担法律责任: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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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平安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