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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出让庆自然出字〔2021〕020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 说明: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均以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土地准确面积以正式出具的测绘成果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以上地块起叫价不含契税、印花税)。 02 ★ 出让方式 ★ 拍卖。至报名截止,如有3家以上(含3家)报名,按期拍卖;如有2家报名,转为现场竞价;不足2家报名,转为挂牌。 03 ★ 时间地点 ★ 1.拍卖(或现场竞价)日期:2021年5月20日9:00。具体时点由拍卖主持人根据现场情况调整。 2.挂牌日期: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28日,挂牌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9:00止。 3.出让活动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路215号)。 04 ★ 特别说明 ★ 1.竞得人在地块内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须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参与房票安置。 2.竞得人须在本地块内无偿代建安置住房10177.83平方米(具体面积以迎江区政府按“只少不多”的原则核实为准)、办公用房583.47平方米。以上代建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安置住房由竞得人交迎江区政府,由迎江区政府会同安徽洪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安徽洪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拆迁户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完成该地块拆迁安置任务。2019年5月后产生的逾期过渡费,由土地出让竞得人负责支付(具体安置方案由迎江区人民政府负责出具),办公用房由竞得人移交安徽洪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 1 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4.竞得人须在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批准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年半内竣工(主体结构封顶)。 5.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90天内交地,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会同迎江区人民政府向竞得人办理净地(无权属纠纷、无地上建筑物及附属物、现状标高)交付手续,签订交地确认书。 6.竞买申请人除按要求提供的材料外,还必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